
適逢《反分裂國家法》實施20周年,3月14日,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在該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作出講話,趙委員長表示, “《反分裂國家法》將黨中央關於反對「台獨」分裂、促進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,開宗明義將「反對和遏制『台獨』分裂勢力分裂國家」作為立法宗旨之一”。此外,趙委員長提及《愛國主義教育法》和《對外關係法》的明確規定,也總結了20年來《反分裂國家法》的實踐啟示,強調兩岸中國人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「九二共識」,堅決反對「台獨」分裂,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。
事實上,台灣地區賴清德無論是「新兩國論」、還是渲染把中國內地界定為「境外敵對勢力」,同樣荒謬,他再提出所謂「因應五方面威脅」的「17項策略」,更是赤裸裸的「台獨」本質。賴清德的「綠色恐怖」,數典忘祖,是對民族的背叛,更是對歷史的遺忘,是建基於無知和自視過高,無視國際形勢和實際情況,綁架台灣地區民眾的利益。

烏克蘭的悲劇,前車可鑑,賴清德等頑劣「台獨」份子冥頑不靈,即使預視台灣地區只會成為外國的棋子甚至棄子,依然故我,未有以台灣民眾利益作福祉,反而是想發他的「台獨」春秋大夢,這個「務實『台獨』工作者」,本質與戰爭販子無異。

《反分裂國家法》實施已20年,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,為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,為推進祖國統一里程提供了法律依據;該法實施以來令頑劣「台獨」份子焦頭爛額,「台獨」破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,損害兩岸統一偉大復興的共同意志,更是對民族和平發展的威脅,其中,「台獨」「武裝化」更是「恐怖主義」的延伸,無論是「武裝台獨」還是「法理台獨」均是危險的,不負責任,「台獨」頑劣份子為了一己私慾和存在感,大放厥辭,讓台灣同胞的幸福和事業作為賭注,難道這就是他們口中說的所謂「民主」嗎?
賴清德之流以「台獨」分裂論述自我催眠,濫權貪腐,群魔亂舞,煽動「反中抗中」,三番四次影響兩岸關係正常化,破壞兩岸和平,為台灣地區製造危機,並向外國尋求購買軍備,讓台海成為火藥桶,並出口術製造衝突,增加擦槍走火的風險。賴清德是「綠色恐怖」的製造者、醞釀者、煽火者,是中華民族的公敵,更是和平穩定的障礙。
《反分裂國家法》定分止爭,擲地有聲,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法律重器,香港各界宜宣講及貫徹學習《反分裂國家法》的內容和精神,讓每一名中華兒女成為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守護者和捍衛者。反分裂國家,匹夫有責,賴清德和一眾頑劣「台獨」份子是民族罪人,已窮途末路,他們將被逐出舞台,「台獨」將迎來劇終。
文:朱家健
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、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、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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